权利分类: | 行政处罚 | 事项分类: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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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即办件 | 承诺时限: | 法定要件齐全即时办理 |
办事部门: | 东港市水政监察大队、东港市水土保持站 | 办理地点: | 东港市黄海大街145号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李福元 |
联系电话: | 7125707 | 监督电话: | 7122261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1、申请文件2份; 2、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3份; 3、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3份; 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同意验收意见或技术评估报告2份(技术评估,由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咨询评估资质的机构承担); 5、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按照上述条件进行分期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