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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
对审计结果进行通报与公布
权利分类: |
其他行政权力 |
事项分类: |
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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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即办件 |
承诺时限: |
法定要件齐全即时办理 |
办事部门: |
各业务科室 |
办理地点: |
东港市审计局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宁作文 |
联系电话: |
7147720 |
监督电话: |
7147720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36条: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审计机关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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