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分类: | 行政许可 | 事项分类: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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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即办件 | 承诺时限: | 45个工作日 |
办事部门: | 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 | 办理地点: | 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张英 |
联系电话: | 7122284 | 监督电话: | 7123736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一)法人、组织资格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并出示原件)。 (二)使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的,应提交一式三份具有测绘资质机构出具的水域、滩涂界至图;个人申请使用水域、滩涂面积在3公顷(含3公顷)以下的,可以用手工绘制图。取得海域使用证或土地证的需提供海域使用证或土地证复印件一份(并出示原件);承包国家、集体或他人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的,应提交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一份(并出示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