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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
权利分类: |
便民服务 |
事项分类: |
计生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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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即办件 |
承诺时限: |
法定要件齐全即时办理 |
办事部门: |
计生办 |
办理地点: |
新城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汪长胜 |
联系电话: |
7197502 |
监督电话: |
7197502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户口簿、近期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已婚者提供孕检证明。
1、本市户籍人口(18-49周岁)外出务工、经商、暂住者,均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所需材料:户口簿、近期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已婚者提供孕检证明。 3、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及复印件一套到村(居)委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一式两份,村(居)委对材料齐全的应即时进行初审,3个工作日内交街道计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应立即发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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