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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理手续
权利分类: |
便民服务 |
事项分类: |
计生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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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承诺件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事部门: |
计生办 |
办理地点: |
长安镇公共行政服务大厅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于伟娥 |
联系电话: |
6682701 |
监督电话: |
6682701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1、由村开具证明两份; 2、一寸照片两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头像清晰); 4、户口本复印件两份; 5、结婚证复印件两份。
1、村民委员会审议。对申请人出生时间(60周岁)、户口性质(农业户口)、户籍地、生育状况(一个子女或者二个女孩)、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核实并公示; 2、乡镇计生办复核。负责对所属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相关资料进行归集,对有 异议的进一步核对并公示; 3、市人口和计生部门审核无异议后返回所在管辖村民组进行公示; 4、当年奖励扶助对象所有资料装订成册,实现档案化管理; 5、根据奖扶对象家属呈报,村委会确认对象生存情况,适时退出奖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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