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分类: | 行政审批 | 事项分类: | 民政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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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即办件 | 承诺时限: | 法定要件齐全即时办理 |
办事部门: | 民政办 | 办理地点: | 行政大厅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倪丽媛 |
联系电话: | 0415-7826667 | 监督电话: | 0415-7826667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一、供养对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以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二、供养标准 我地区目前确定的五保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每年2720元(按本地衣、食、住、医、葬五个方面的基本需求折算) 三、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张;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残疾人需提供标有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孤儿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