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分类: | 便民服务 | 事项分类: | 民政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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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即办件 | 承诺时限: | 法定要件齐全即时办理 |
办事部门: | 新农镇人民政府民政办 | 办理地点: | 新农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办窗口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宫兆利 |
联系电话: | 7726599 | 监督电话: | 7726667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申请五保条件: 1、新农镇农村村民,属于年满或者超过60周岁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经县民政部门指定医院鉴定为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并且其本人或者家庭年生活来源低于当地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的,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属于年满或者超过70周岁的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均视为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但家庭年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