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分类: | 行政许可 | 事项分类: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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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承诺件 | 承诺时限: | 15日 |
办事部门: | 东港市住建局建工科 | 办理地点: |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宋福强 |
联系电话: | 0415-7149013 | 监督电话: | 0415-7149035 |
是否收费: | 收费(处罚) | 收费标准: | 基础设施配套费(一类地区每平方米120元,二类地区每平方米100元,三类地区每平方米80元,自建自用办公楼、工业厂房每平方米60元,自建自用商业用房、综合楼每平方米80元,包含消防设施配套费每平方米5元),垃圾排放费每平方米1元,居委会建设基金每平方米5元,档案咨询服务费每平方米1元(经营性)。 |
1、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原件1份); 4、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原件1份)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原件1份);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表(原件1份); 7、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受理书及概况表(原件1份);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原件1份); 10、不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原件1份); 11、现场踏勘记录表、现场照片2张(原件、七个工作日有效); 12、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部核准登记表及项目经理、总监注册证(原件、复印件1份); 13、到位资金证明或保函证明(原件1份)。 1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 15、计划立项批复、开工报告(原件、复印件1份) 16、详细规划图(原件1份); 17、开发项目保证金预缴凭证(原件1份); 18、抗震设防要求确定意见书(原件1份); 19、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决定书(原件1份); 20、社会保险费预缴凭证(原件1份); 2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缴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22、设计合同、勘察合同、勘察报告(原件1份); 23、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原件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