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分类: | 行政许可 | 事项分类: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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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承诺件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事部门: | 东港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 办理地点: | 东港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阎红媚 |
联系电话: | 0415-7149017 | 监督电话: | 0415-7149035 |
是否收费: | 收费(处罚) | 收费标准: | 1000平方米(含1000)以下50元,每增加500平方米增加40元,每证10元 |
(1)抵押申请(打印)、担保抵押的须抵押人和担保人双方盖章 (2)《土地登记申请书》(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共同申请) (3)土地证原件; (4)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金融许可证(银行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户主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查验原件后收复印件),未成年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典当公司作为抵押人在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时,应提交的抵押权人身份证明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外,还应提交商务部颁发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和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5)评估报告(含备案表)原件; (6)银行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 (7)借款合同; (8)申请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董事会决议原件; (9)个人抵押需提交结婚证明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证明(夫妻签字盖章),夫妻双方户口本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单身需提交单身证明。 (10)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需土地所有权人及村民议定同意材料,中小企业局证明。 (11)房照和房屋抵押他项权利证明书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印章)。 (12)其他相关材料 (13)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抵押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个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专业代理机构需提供资质证明及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经依法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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