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分类: | 便民服务 | 事项分类: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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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即办件 | 承诺时限: | 法定要件齐全即时办理 |
办事部门: | 东港市公安局社区警务科 | 办理地点: |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曲广莲 |
联系电话: | 0415-7149007 | 监督电话: | 0415-7149035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1、申请迁入落户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多名近亲属同迁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2、提供本人房照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合法稳定就业租赁住所的,提供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和出租房屋合同、房屋产权证明。 3、“三投靠”的,夫妻投靠的提供婚姻证明,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提供其之间关系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