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分类: | 行政许可 | 事项分类: | 行政机关 |
---|---|---|---|
承诺类型: | 承诺件 | 承诺时限: | 1日 |
办事部门: |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审批科 | 办理地点: |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黄维杰 |
联系电话: | 0415-7149026 | 监督电话: | 0415-7149035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出资人、合伙人、合作者(以下统称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2、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申报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还应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