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分类: | 行政许可 | 事项分类: | 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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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承诺件 | 承诺时限: | 15日 |
办事部门: |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审批科 | 办理地点: |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张慧 |
联系电话: | 0415-7141805 | 监督电话: | 0415-7149035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一)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1、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须报经审批部门审批的。 4、隶属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隶属公司公章); 5、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隶属公司公章); 6、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无偿使用房屋,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文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还须另外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8、其它有关文件。 (二)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3] 负责人变更 1、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分公司原负责人的免职文件、新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负责人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24] 经营范围变更 1、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4、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相关许可的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25] 名称变更 1、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隶属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隶属公司名称变更证明; 4、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5、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26] 营业场所变更 1、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无偿使用房屋,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文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还须另外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三)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7] 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 1、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注销时应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的分公司。 4、公司依法作出的决定; 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提交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其它相关文件、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