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分类: | 行政审批 | 事项分类: | 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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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即办件 | 承诺时限: | 法定要件齐全即时办理 |
办事部门: | 矿产开发管理科 | 办理地点: | 东港市国土资源局(东港市东港南路136号)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王杰忠 |
联系电话: | 7558589 | 监督电话: | 7558776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1.探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2.原勘查许可证; 3.申请的区块范围图; 4.交通位置图; 5.经年检合格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 6.勘查实施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书; 7.勘查阶段性地质总结报告; 8.探矿权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股份制企业提交公司章程(复印件); 9.勘查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 10.地质勘查合同; 11.地质勘查计划文件; 12.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13.勘查项目资金投入情况的会计报表; 14.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收据(复印件); 15.市级、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核实意见; 16.探矿权申请登记书电子报盘(.txt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