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分类: | 行政审批 | 事项分类: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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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承诺件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
办事部门: | 东港市发展和改革局 | 办理地点: | 东港市东港南路188号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各相关科室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7149023 | 监督电话: | 7145012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分三个阶段: 一、审批项目建议书阶段 1、项目单位报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2份。 2、项目单位报送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件 2份。 二、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项目单位报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份。 2、项目单位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件,并附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土地批复文件或土地使用证)和项目环评审批意见、项目节能、稳评审查意见 2份。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三、审批初步设计阶段 1、项目单位报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机构编制的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 2份。 2、项目单位报送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请示文件 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