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分类: | 行政确认 | 事项分类: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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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即办件 | 承诺时限: | 法定要件齐全即时办理 |
办事部门: | 劳动关系科 | 办理地点: | 东港市东港南路188号(桥南政府大楼)306室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宋振喜 |
联系电话: | 0415-7141157 | 监督电话: | 0415-7141857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申请条件:参保人员退休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前,其参加工作起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含转制企业)工作期间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连续计算的工作时间(工龄)。 办理材料:《丹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一式三份;职工本人档案;职工退休审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