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分类: | 便民服务 | 事项分类: | 计生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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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即办件 | 承诺时限: | 法定要件齐全即时办理 |
办事部门: | 镇计生办 | 办理地点: | 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王秉红 |
联系电话: | 0415-7752219 | 监督电话: | 0415-7752203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一、所需材料: 本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证》、《户口本》、《身份证》、《养老保险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发放标准: 2003年3月前每月5元,2003年4月起按每月10元标准执行。2013年后转制的单位,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转制单位一次性发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