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分类: | 便民服务 | 事项分类: | 民政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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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即办件 | 承诺时限: | 法定要件齐全即时办理 |
办事部门: | 镇民政办 | 办理地点: | 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李广军 |
联系电话: | 0415-7757758 | 监督电话: | 0415-7752203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一、范围: 乳腺癌、宫颈癌、白血病、心脏病、肾病、尿毒症、艾滋病、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 二、所需材料: 新农合医疗住院补偿结算单原件盖农合印章,诊断书一份,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复印件一份,病历一份到镇民政办领取申请表。 三、救助标准: 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医疗住院救助比例为70%,每人每年最高救助上限为5000元;门诊救助比例为70%,每人每年最高救助上限为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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