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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
民房建房审批
权利分类: |
便民服务 |
事项分类: |
村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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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即办件 |
承诺时限: |
法定要件齐全即时办理 |
办事部门: |
镇村建办 |
办理地点: |
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孙玉 |
联系电话: |
0415-7757785 |
监督电话: |
0415-7752203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建房人需是本村户口,经村同意后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照、土地使用证; 2、夫妻结婚证(单身的需提供单身证明),户口本,身份证; 3、司法部门开具的四邻协议; 4、村建审批表,土地审批表。
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村建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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