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分类: | 其他行政权力 | 事项分类: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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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承诺件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事部门: | 东港市公共行政服务大厅动监局窗口 | 办理地点: | 东港市东港南路187号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曹水丽 |
联系电话: | 7149531 | 监督电话: | 7147922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1.乡村兽医登记申请书; 2.《乡村兽医登记审核表》; 3.申请人学历证明、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当地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连续5年以上的从业年限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和健康证明复印件; 5.经营场所及诊疗器械设备的清单和照片; 6.管理制度文本。包括:诊疗服务、动物疫情报告、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理、药品采购使用制度。 7.近期免冠照片3张,2寸红底。 注:取得《乡村兽医登记证》后,应如实记录兽药购进、兽药使用、动物诊疗处方、疫情报告等记录; (以上要件一式二份,复印件由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查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