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分类: | 便民服务 | 事项分类: | 计生窗口 |
---|---|---|---|
承诺类型: | 即办件 | 承诺时限: | 法定要件齐全即时办理 |
办事部门: | 东港市孤山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 办理地点: | 东港市孤山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刘丹 |
联系电话: | 0415-7512850 | 监督电话: | 0415-7512251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一、申请条件: 市属关停企业【含关闭、停产、合并、转制(空壳)、破产、四无企业】已办理退休手续并在社保机构领取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 二、所需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证》、《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本人照片两张、个人社保电脑编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发放标准: 2003年3月前退休每月5元,2003年4月起按每月10元标准执行。独生子女伤残(必须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死亡的父母退休人员2003年3月31日以前退休的一次性发给2000元,2003年4月1日以后退休的一次性发放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