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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
权利分类: |
便民服务 |
事项分类: |
计生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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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即办件 |
承诺时限: |
法定要件齐全即时办理 |
办事部门: |
东港市孤山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
办理地点: |
东港市孤山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刘丹 |
联系电话: |
0415-7512850 |
监督电话: |
0415-7512251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申请条件: 取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人员。 所需材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1、各乡镇把符合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人员进行信息登记,表格内容按财政和计生要求进行录入,并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花名单在镇、村、组张榜公示一周,经镇主管领导、财政所审核同意签字后,上报到计生局财务科,纸质汇总表和明细表各2份,并带电子数据送计生局,计生局审核同意后提交财政局,市财政局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款拨付乡镇,再由乡镇按实名制发放到户。 2、从未就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由社区或村对申请人(女55周岁、男60周岁)进行材料审核后,交镇计生办复审,录入信息上报计生局,计生局审核批准后,将款拨付乡镇,再由乡镇按实名制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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