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分类: | 便民服务 | 事项分类: | 民政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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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即办件 | 承诺时限: | 法定要件齐全即时办理 |
办事部门: | 东港市孤山镇民政办公室 | 办理地点: | 东港市孤山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孙波 |
联系电话: | 0415-7512849 | 监督电话: | 0415-7512251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一、范围: 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儿童白血病、0-14周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艾滋病、重度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 二、所需材料: 1.城保: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诊断书、住院结算单、住院明细、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 2.农保: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诊断书、住院结算单、住院病历首页、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 三、救助标准: 城保:享受基本医疗救助10000元后,享受重大疾病二次医疗救助,救助比例50%(合作医疗费用自负部分),最高救助限额10000元。其中重性精神疾病按照合理医疗费用自负部分100%进行全额报销,上限为10000元,不享受二次救助。 农保:救助比例20%(政策范围内总费用) 注意:农保对象如果一年内同时享受基本医疗救助、又享受重大疾病救助的,年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为救助限额最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