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分类: | 便民服务 | 事项分类: | 计生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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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即办件 | 承诺时限: | 法定要件齐全即时办理 |
办事部门: | 乡计生办 | 办理地点: | 便民服务中心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乔恒帅 |
联系电话: | 7956434 | 监督电话: | 7956241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1、办理奖扶特扶所需材料 ①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1寸免冠照片2张及各项证明材料,交由村委会进行初审; ②村委会初审,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加盖村委会印章,连同证明材料原件材料和复印件上报乡镇(街)政府计生办。初审期间接受群众监督,对张榜公布人员中有提出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的取消其资格。 2、奖励扶助条件 ①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②1973年至2001年期间无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的。 ③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④ 必须是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夫妇。 3、特扶条件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以此为前提条件,男方也应满49周岁,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必须年满49周岁;曾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且伤残达到三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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