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分类: | 便民服务 | 事项分类: | 计生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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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即办件 | 承诺时限: | 法定要件齐全即时办理 |
办事部门: | 乡计生办 | 办理地点: | 便民服务中心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乔恒帅 |
联系电话: | 7956434 | 监督电话: | 7956241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1)、一孩生育手续办理 初次生育的夫妻,怀孕后,持居民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婚育情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免费办理生育登记。 (2)、“单独两孩”生育手续办理 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夫妻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需经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申请: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夫妻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持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二孩登记单》(村委开具)和独生子女身份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中,一孩户口所在页需要复印,再婚的需要携带离婚协议、离婚证复印件),到子女拟落户地的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