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分类: | 行政许可 | 事项分类: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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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即办件 | 承诺时限: | 法定要件齐全即时办理 |
办事部门: | 市区划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 办理地点: | 东港南路187号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蓝金城 |
联系电话: | 7149021 | 监督电话: | 7147196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由当地政府(或街道办),建设管理部门、产权或承建等单位提出地名命名书面请示。申请内容:1.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地址、电话,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具体位置(要注明东南西北四邻地名)。2.工程项目概况,包括建筑类别、建筑用途、层高、高度、栋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化面积等情况; 3.拟定名称的理由,简述名称含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