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分类: | 其他行政权力 | 事项分类: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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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承诺件 | 承诺时限: | 按照丹东市人社局规定的时限 |
办事部门: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办理地点: | 东港市东港南路188号(桥南政府大楼)508室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潘成华 |
联系电话: | 0415-7147724 | 监督电话: | 0415-7141857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不处罚) | 收费标准: | 无 |
申请条件:“十”层次人选申报者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一百”层次人选资格2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一百”层次人选申报者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二百”层次人选资格1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二百”层次人选申报者需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详细条件参看丹东市人社局当年文件 办理材料:丹东市“112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丹东市“112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并附能证明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的资料复印件等综合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