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辽宁省东港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chengdu1688.com  市委 市人大 市政府 市政协 
首页>服务中心>自由裁量权

用人单位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行为

执法主体: 东港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执法主体类别: 委托
执法类别: 劳动行政监察 违法事实:

用人单位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行为

处罚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六十八条、七十一条、七十二条、七十三条、七十五条

处罚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违法情节:

(一)用人单位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五)、(六)项规定的;

(二)用人单位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

(三)职业中介机构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

(四)职业中介机构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未建立服务台账,或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

(五)职业中介机构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

(六)用人单位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

裁量标准: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返回顶部
网站导航 | 网上办公 | 网上办事 | 我要投稿 | 联系我们
中国政府网 辽宁省政府 丹东市政府 新华网 人民网 光明网 百度 凤凰网 新浪 网易 CCTV 东港新闻网 小城东港 东港贴吧 东港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
版权所有: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东港市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公室 辽ICP备11019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