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类型: | 市民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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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17/2/6 8:03:00 |
留言内容: | 我是北井子迎春小区的住户,小区目前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不交取暖费就强行停水。我们不是不想交取暖费,而是小区供暖设施老旧,交费后室温根本达不到规定的18度以上,客厅的温度也就是14度左右,看电视都冷。告诉小区物业以后,他们只是派个人过来看看,说没有问题就走了,根本不给解决问题,如果小区的供暖系统不实用的话我们就自己按空调解决,不再交采暖费。 |
办理单位: | 北井子镇 |
回复信息: | 迎春小区是我镇开发商开发的面积较大的,物业管理比较好的小区,在购房时,业主与开发商签合同时约定必须服从小区物业管理,“不交取暖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而且据了解该小区的供暖比较好,达到法定温度。 个别业主与开发商有纠纷,建议走司法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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