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土地经营权出租后确权问题
留言类型: 问题咨询
留言时间: 2017/5/2 11:19:00
留言内容:

    我们很多村民的土地在村委会的主持下,承包给一个食品厂,当时定的是租期20年,每年按照800斤水稻的市场价给我们租金,现在国家开始办理土地经营权确权工作,请问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办理?

办理单位: 前阳镇
回复信息:

    根据信件中反映的情况分析,这部分村民的土地是对外进行了转包。由于不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的永久性转让,所以原土地承包经营人并没有改变。

    在土地经营权确权时考虑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被转包的土地继续进行农业生产,没有改变土地使用用途,那么土地确权时仍确权给原土地承包人。

    2、如果土地被转包后已经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比如建成厂房进行企业生产,那么这部分改变使用用途的土地就不能进行土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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