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利益受损谁来负责?
留言类型: 市民投诉
留言时间: 2017/6/5 13:44:00
留言内容:

    贵局在我菩萨庙镇大于村盖屯下疏港水管道,征用我家水田,在恢复过程中,填加盐碱地土方,含石子,我村居民投诉,孤山经济开发区雇人捡后还是无法耕种,与村民商议改旱田,水田填土后,我要求恢复水田亩数及边界亩数(缺0.24亩);其二我原先承包的是水田,因你方施工改旱田,使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投诉至今半年有余,村、镇及孤山经济区一致认为你局责任。因上述问题没解决,我这1.619亩地现今误了最佳播种期,70多岁的我种了一辈子地,靠地吃饭,没人管耕地如此荒废心寒啊。盼复。

办理单位: 水利局
回复信息:

    接到留言件后我局展开调查,下疏港水管道此项工程属于大孤山经济区实施的工程,与我局我关。且东港市政府会议纪要上明确记录孤山与东港对接之后原已建工程以及在建工程相关事宜由原单位管理,因此该留言不属于水利局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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