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类型: | 问题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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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17/7/15 20:58:00 |
留言内容: | 户口本时间比较久,身份证号那栏是用手写的,身份证号码准确无误,请问是否可以登记办理结婚登记? |
办理单位: | 民政局 |
回复信息: | 你好: 对你所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 1、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与户口薄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根据公安户籍管理规定,户口本注意事项第二项明确规定,户口薄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第三项明确规定户口薄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薄上做任何记载。第四项明确规定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薄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如咨询人户口本上姓名等其他栏内容为微机打印,仅身份证号码栏为手写,手写处身份证号码与本人持有的身份证号码一致,且有户籍管理所辖派出所盖章,则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如手写处未加盖派出所印章则需更换新的户口本或到管辖派出所在手写处加盖公章确认后,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