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合同约定收回其承包权
留言类型: 市长信箱
留言时间: 2017/8/3 1:51:00
留言内容:

    我们是椅圈镇夏家村夏东组村民,我组有一片林地,面积200于亩,于2009年被时任村书记兼村长的弟弟承包给了他的亲哥哥,由于哥俩作弊,在标底四至不清的情况下骗取镇政府签订了承包合同,因为四至不清致使我们现在也没有得到一分钱承包费,乙方承包我组山岚其间,哥俩私自篡改合同,致使甲乙双方的合同内容不一致,造成根本就无法履行的合同,在这期间,承包方没经过甲方同意私自以12.1000,00元转包给他人,又因为民间借贷关系把我组山岚抵押给他人,还违背林地的用途多年来大面积种植农作物,以上所反映的情况有村委会的调查报告为证,在承包合同上明文规定,如果在承包期间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承包权,所以我们全组村民希望政府早日收回山岚,不要再拖下去了,八年了,期盼早日解决。

办理单位: 椅圈镇
回复信息:

    该案件已由东港市人民法院审理终结,请依照东港市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文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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