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关于建议回复,顺便提点小建议
留言类型: 建言献策
留言时间: 2017/10/7 22:31:00
留言内容:

    关于我提出的出租车不打表、不提供票据问题,感谢政府的回应。但是在这里我想提出几点建议: 1)高铁站打车普遍拼车,价格还不低,拼车情况下普遍一个人要20元,低点15元,这里是重灾区(拼车不反对,实惠老百姓,但是是不是应该相应价格应优惠,比如定价10元或以下拼车,这里政府是否可以在高铁站单独规范管理一下?我在一些小城市见过用小车当出租车,政府定价按人定价。我们是否可以借鉴试点高铁站拼车10元一位,即让旅客实惠,也让出租车实惠,还规范了管理。试点后可以推广至周边至市区乡镇的拼车)这里是政府窗口,是一个旅游城市的脸面。 2)出租车打票问题,是否可以从出租车每月领取的发票额度上做做文章?一个出租车不可能一个月一本票都用不完吧? 3)对于出租车的表的调整问题应抽查,我有次在桥南政府附近转盘打车到客运站,打表打了15元(一般就是10元)。所以造成我的阴影,现在偶尔还不如打黑车,最起码服务比出租车到位,价格公道。出租车是一个城市的脸面,不要求像大城市一样,最起码应该做到基本的服务,有的出租车真的不行,太影响形象。在一些城市我也经历过不打表到打表的转变,在于政府管理,也希望我们的管理有力度,实际在东港不打表已经形成普遍共识,要有所转变是困难的,三十个出租车里有一个打表就是好的,很多打表是一直打下去的就没有恢复,查处50次只是一时改变,希望能有长久改变,希望能与外面接轨,正规服务,不要像山东大虾、云南黑导游一颗老鼠屎毁了一锅汤,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办理单位: 交通局
回复信息:

我市目前出租汽车是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进行收费,这种方式同时保障了乘客和驾驶人员合法权益。

假如乘客在乘坐出租汽车时,遇到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的行为,应做好取证工作,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我所也会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的监管力度,努力营造文明有序的客运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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