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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城建局重特大建筑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或作者: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  发布日期:2009/10/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制订《东港市城乡建设局重特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应急等级划分及处置范围

  重特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是指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大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的处置主要指:土方坍塌、建筑物(构筑物)坍塌、建筑工地大型设备倒塌、施工脚手架及支模坍塌,集体中毒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件。

  二、应急处置组织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为加强对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东港市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分管城建的东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城建局局长

  办公室主任:分管建工的副局长

  成员单位:

  东港市建筑安全监督站、东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东港市城建局建工科、东港市城建局公用事业科、东港市市政处、东港市自来水公司、东港市鲲鹏建设集团。

  城建局局长任应急指挥部常务总指挥,城建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建筑工程公司主要领导任指挥部成员。主要职责是在城建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展开工作;指挥、协调全市建筑工程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作。

  (二)应急指挥部下设一室五组。即应急办公室,专家组、救援组、预备救援组、设备保障组和警卫治安组。

  1、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港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电话为:7125339,为指挥部常设机构。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建筑安全监督站站长担任。主要职责是担负指挥部日常工作;督导应急处置机构的日常准备与演练;接警后的事故判断与起动应急程序后的指挥协调;信息的传递;应急程序终止后的善后工作。

  2、专家组。为加强对事故应急处置的科学、有效性,成立应急处理专家组。由本市各类专业的技术权威人士组成。主要职责是预测特大建筑安全事故隐患,在处理事故现场针对技术问题提出应急处置对策,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救援组。现场应急救援组由鲲鹏建设集团组成。鲲鹏建设集团董事长任总指挥,总经理任副总指挥,应急救援办 公室设在该集团安全科。负责担负东港城区救援任务。救援组人员定为50人,携带常备器材(消防铁锹、十字镐、消防斧、撬杠、铁锤、手持电动切割机等)。主要职责是:担负事故现场抢救、清理事故现场、消除事故隐患的任务。

  4、预备救援组。预备救援组是事故救援的机动救援力量,由东港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组成。自来水公司总经理担任预备救援组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担任副组长。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该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预备救援组人员定为50人。主要职责是担负事故机动救援任务。

  5、设备保障组。设备保障组由东港市市政处组成。成立市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市政处处长担任设备保障组组长,分管安全的副处长任副组长。应急救援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政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担负事故应急救援大型设备(吊车、装载机、挖掘机、照明灯具等)的保障,日常的救援设备维护保养。

  6、警卫治安组。由事故所在辖区公安部门派出人员组成,担负事故现场的程序维护任务。

  三、日常准备与预防

  各组应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应急办公室协调下,做好特大建筑安全事故日常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

  1、专业备勤:根据建筑行业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和事故,制订完善各项职责、不同情况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程序,建立应急救援人员、设备档案,编订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培训与演练。

  2、日常备勤: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做到24小时联络畅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和应急队伍做到人员、车辆24小时备勤,保证通讯畅通,各种装备、物资、工具等及时到位。

  3、人员与机械设备变更应及时报应急办公室备案。

  四、应急办法与措施

  (一)应急处置程序

  1、应急办公室接警后,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领导。

  2、应急办公室立即采用最快捷方式确定事故的性质。

  3、当事故显示特大事故的特征后,应急办公室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向市政府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同时向担负救援任务和机动救援任务的救援组下达收拢指令,并继续对事故的性质进行核对。

  4、根据指挥长指令,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5、应急办公室协调各应急救援组和相关人员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

  6、各救援组根据指挥长指令和事故现场情况施救。

  7、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请求公安、交管、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支援。

  8、应急状态终止。

  (二)各事故类型救援方法

  1、土方坍塌

  (1)施工现场发生土方坍塌事件,到达现场后立即对现场设立警戒区。

  (2)若有燃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益出迹象,立即切断施工现场电源,启动应急照明系统。

  (3)组织人员清理现场、抢救人员。

  (4)对土方坍塌部位进行勘察,询问相关人员了解坍塌情况。

  (5)若坍塌危及施工现场周边安全时,立即报告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请求公安部门、当地政府封锁周围危险域,疏散危险区域内非救援人员。

  (6)组织调集救援组及预备救援组对塌方部位进行抢修加固,清除土壁上边边缘附近的堆放物和停放的机具设备,防止进一步塌方,必要时调用设备保障组的机械设备。

  (7)若土方坍塌影响燃气、供水、供电、电信等地下设施受损,立即报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请求调派专业抢救人员处置。

  (8)组织专家对现场坍塌情况进行分析,确立详细的处置方案。

  2、建筑物(构筑物)坍塌

  (1)施工现场发生建筑物(机构物)坍塌事件,到达现场后立即对现场设立警戒区。

  (2)若坍塌影响现场用电系统和燃气正常运行,切断电源、燃气等防止事态扩大。

  (3)调动设备保障组的机械设备,清理现场、抢救人员。

  (4)启动应急照明系统,并疏散建筑物内及周边的人员。

  (5)对坍塌部位进行勘察,询问相关人员了解坍塌情况。

  (6)组织调集区域救援组及预备救援组对未坍塌部位进行抢修加固,封锁周围危险区域,防止进一步坍塌。

  (7)若坍塌影响燃气、供水、供电、电信等地下设施受损,立即报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请求调派专业抢救人员处置。

  (8)组织专家对现场坍塌情况进行分析,确立详细的处置方案。

  3、建筑工地大型设备倒塌

  (1)施工现场发生大型设备倒塌事件,到达现场后立即对现场设立警戒区。

  (2)封锁周围危险区域,疏散危险区域内非救援人员。

  (3)切断现场设备专用电源。

  (4)调动设备区域救援组及预备救援组人员抢救伤员。

  (5)组织调集设备保障组进行设备抢修或拆除。

  (6)若建设工地大型设备倒塌影响供电、电信等地上设施受损,立即报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请求调派专业抢救人员处置。

  (7)组织专家对现场大型设备倒塌情况进行分析,确立详细的拆除方案。

  4、施工脚手架及支模坍塌

  (1)施工现场发生大面积脚手架和支模坍塌事件,到达现场后立即对现场设立警戒区。

  (2)调动设备保障组的机械设备,清理现场、抢救人员。

  (3)组织调集区域救援组及预备救援组对未坍塌部位进行抢修加固或者拆除,封锁周围危险区域,防止进一步坍塌。

  (4)组织专家对坍塌处进行分析,确立详细的清理方案。

  5、集体中毒

  (1)施工现场发生集体中毒事件,到达现场后立即对现场设立警戒区。

  (2)若中毒物源扩散危及施工现场周边安全时,立即报告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请求公安部门、当地政府封锁周围危险区域,疏散危险区域内非救援人员。

  (3)请求市应急委员会支援,调集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将中毒人员尽快脱离中毒现场、中毒物源。

  (4)对中毒人员的接触物和呕吐物、中毒物源进行提取并送医院进行检验。

  (5)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排除中毒物源或对中毒物源进行有效控制。

  (三)实行报告制度

  1、各建筑工程公司应急救援机构按照权责范围,向城建局特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及时、准确地报告下属工地发生的突发事件。

  2、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置结果三类。速报应在建筑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确报应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迅速上报;处理结果报

  告应在事件或事故处置完后立即上报。

  3、速报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与地点、性质、人员伤亡情况;确报应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置结果报告应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四)实行属地管理

  各建筑公司应成立相应的突发建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组,本公司施工现场内有突发性事故发生,不论其程度如何,本公司应急处置组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初步判定事故性质及危害后,及时上报,并立即进行应急处理,在市城建局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到达现场后,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五)应急状态终止

  1、应急状态终止:必须达到以下三个条件后,由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状态结束,进入善后处理阶段:一是根据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确认,突发事件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置,重新恢复正常状态;二是有关部门已实施并继续采取保护公众免受突发事故带来影响的有效措施;三是已责成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突发事故恢复计划,并正处于恢复之中。

  2、善后处理:善后处理工作由指挥部办公室协同工程建筑各方确定。(1)组织实施恢复计划;(2)继续监测和评价实发事故状况,直至基本恢复;(3)评估事故损失,协调处理事故赔偿和其他善后工作;(4)形成事故报告,并向相关部门移交。

  五、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和成员必须坚决服从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指挥,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特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担负应急处置任务的各单位必须根据处置方案的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器材落实到位,同时将人员名单、联络方式、设备、器材、物资清单报应急指挥部备案。

  3、熟悉方案,组织演练。东港市建鲲鹏集团、东港市政处、东港市自来水公司要明确任务,并经常组织训练或演练,做到“联得上、收得拢、走得动、能施救”,努力完成各项应急抢险救援任务。

  4、各建筑公司结合本应急处置预案,制订相关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处置预案报城建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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