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工作需要,东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0名。
一、 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东港户籍、男性、身高1.72米以上、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业,符合报名条件的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人员或复员军人。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 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1 月2日至12日(每天上午8:30-下午5:00,公休日除外)。报名地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三楼政工科。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复员军人还需携带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100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经审查合格,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笔试内容和笔试时间
1、笔试内容: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时事政治。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这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数线确定后,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考生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参加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招聘岗位最后一个面试名额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总成绩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和政审等工作环节,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合同期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三个月)。最高服务年龄为45周岁,达到该年龄即解聘。聘期内每人每月工资1200元,并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续签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7171125
东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东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