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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解读(摘选六)
来源或作者: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  发布日期:2010/9/15 13:43:52  

  第八章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相关主体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定义务,或者侵犯他人的法定权利,而应当承担的由国家机关依法确认并强制其承受的法定的不利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是受到法律的制裁。本章是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防震减灾法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二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释义】本条是规定了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部门或者机构,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本条规定违法行为包括,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或者其他未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如有上述未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

  (二)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

  (三)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

  单位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释义】本条是关于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了条文规定的违法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如果实施了本法规定的三种违法行为,执法主体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将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三种违法行为中,特别要讲讲危害地震观测环境。地震监测设施周围一定范围内不得有影响其工作效能的干扰源存在,这个范围称为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范围。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危险是指在划定的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爆破、采矿、采石、钻井、抽水、注水、设置无线信号发射装置、进行震动作业、往复机械运动、设置高频电磁辐射装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释义】本条是关于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对于国家重点工程,如果必须建设又确实无法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或者地震观测环境造成破坏的,就应该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如果建设单位没有这样做,对地震监测设施或者地震观测环境造成破坏,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或者在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扰乱社会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释义】本法规定了两种违法行为,一是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二是在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扰乱社会秩序。这两种行为均属于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理,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处罚的形式包括罚款、行政拘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九条: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迟报、谎报、瞒报地震震情、灾情等信息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释义】及时、如实地报告震情、灾情等信息,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违反该职责,迟报、谎报、瞒报地震震情、灾情等信息,势必影响地震应急工作的开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若实施了迟报、谎报、瞒报地震震情、灾情等信息的行为,则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其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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