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
根据《东港市全面推进“信用东港”建设工作方案》(东委办发[2009]33号)和省、市信用工作部署,现将2012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印发。市考评办将依此内容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请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附件:2012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开发区信用工作考核标准.doc
东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