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记录是对客观事实的真实记录,包括正面和负面信息。所谓的正面信息,就是按时还款、缴费的信息,而能从银行透支或贷到款的事实本身,就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你的信用良好,这也是积累信用的基础。所谓的负面信息,是指在过去的信用交易中,未能按时、足额地偿还贷款,未能按时足额地支付各种费用的信息,如逾期还贷等。
2009年10月,国务院法制办新公布了《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指出个人征信记录中的负面信息将不再永久保留,初步定为5年。
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分为两种,一种是有严重不良记录的,包括90天以上逾期未还款的,有银行催收以及法院纠纷的,银行会保留5年;另一种则是有轻微不良记录的,如逾期60天未还款的,银行会记录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