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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管理
来源或作者: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  发布日期:2014/3/19 13:13:08  

  问:哪些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4条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第8章第6节第5条规定:校车、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车、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货车应安装具备记录、存储、显示、打印或输出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等车辆行驶状态的行驶记录仪,其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9056相关规定。安装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如行驶记录功能的技术要求符合标准GB/T19056相关规定,应视为满足要求。

  问:哪些车辆两年检验一次?

  答:依据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第四款之规定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问:大中型客货运输车辆主动轮胎磨损标准?

  答:依据国家标准7258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乘用车、摩托车和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 1.6mm,其他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1.6mm之规定:大中型客货运输车辆轮转向胎花纹磨损深度应不小于3.2mm。

  问:大中型货运车辆侧、后部安全防护安装标准?

  答: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应固定可靠,与车架或车体的可靠部位有效连接,不会因车辆正常行驶而松动。

  后下部防护装置任一端的最外缘应与这一侧车辆后轴车轮最外端的横向水平距离不大于100mm;后下部防护装置整个宽度上的下边缘离地高度对于后下部防护装置状态可调整的车辆应不大于450mm,对后下部防护装置状态不可调整的车辆应不大于550mm;端部不应有尖锐边缘;后下部防护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强度。

  侧面防护装置的下缘任何一点的离地高度应不大于550mm。侧面防护装置的前缘和后缘应处在最靠近它的轮胎周向切面之后(前)300mm的范围之内。

  问:反光条粘贴标准?

  答: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

  1、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

  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无法连续粘贴时可断续粘贴,但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等于300mm,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

  2、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允许中断,但其总长度(不含间隔部分)应大于等于车长的50%,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等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

  3、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和爆炸品车辆反光标识粘贴要求

  应在车辆的后部和两侧粘贴能标示车辆轮廓的、宽度为150mm±20mm的橙色反光带。

  问:机动车变更,那些情况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到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问: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的怎么办?

  答: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拓印车架号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问: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怎么办?

  答: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

  问: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怎么办?

  答: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问:车管所对那些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问:驾驶人几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测?

  答:根据公安部111号令规定,持有准驾车型A1、A2、A3、B1、B2、N、P的机动车驾驶人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测,并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准驾车型为C1及以下的驾驶人每次换证前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测。

  问:申领驾驶证对身高的要求?

  答: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问:驾驶人体检对视力的要求?

  答: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问:驾驶人体检对辨色力有无要求?

  答:要求无红绿色盲。

  问:驾驶人体检对上肢的要求?

  答: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旨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和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问:办理占道审批手续流程?

  答:当事人或单位需到市政府市民服务大厅建委办事窗口领取占道审批表,之后到交警支队交通科办理,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问:办理停车场业务流程?

  答:当事人或单位需提出书面申请,交警支队交通科实地考察、论证,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问:办理车辆超限手续流程?

  答:当事人或单位持介绍信和车辆行驶证到市政府市民服务大厅交警支队窗口办理,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问:办理物流过境重型货车通行证流程?

  答:当事人或单位持海关备案卡,边防备案卡、国际运输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到交警支队交通科办理,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问:办理建筑施工重型货车通行证流程?

  答:当事人或单位持施工单位证明和车辆行驶证到交警支队交通科办理,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问:办理换证业务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 办理换证业务需提交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

  4、属于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的,还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问:办理转入换证业务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办理转入换证业务需要提交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

  4、属于申请人在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未按照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者同时申请办理有效期满换证的,还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问:办理补证业务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办理补证业务需要提交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4、属于同时申请办理有效期满换证的,还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问:办理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办理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3、《身体条件证明》;

  4、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问:办理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办理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现役军人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4、《身体条件证明》;

  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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