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职工工资被拖欠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一是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二是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院)申请仲裁;三是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问:参保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医疗费用应如何处理?
答:参保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由企业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在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抢救治疗,同时企业应在24小时内向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和社保局工伤科报案并提交工伤报告书,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经勘察后作出工伤申报初步调查结论,并通知经办机构(社保局)受伤职工按工伤医疗管理。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向人社局工伤保险科为受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凭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到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
如企业没在30日内为职工申报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可在受伤后一年内向人社局工伤保险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人社局受理职工个人申请前的工伤医疗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问:职工退休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企业职工退休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二是缴费满15年。
自由职业者退休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2003年底前参保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女2004年1月以后参保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二是缴费满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