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用人单位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我市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
问:职工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纳基数为本人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出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统一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用人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
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统一规定为20%,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问:城镇自由职业者,符合政策规定的参保条件,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城镇自由职业者,符合政策规定的参保条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户口薄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或社保局业务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问:农民工如何参加养老保险?
答: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可依据企业劳动合同参加城镇企业养老保险。若回乡务农时,可以保留城镇养老保险关系,待重新进城工作时接续缴费,达到退休条件,享受城镇职工同等待遇;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允许个人缴费至满15年;对回乡务农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的,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享受相应待遇。
问:农村户口的人员是否可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答:具备以下条件的农村户口人员可以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1)与城镇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
(2)进城经营,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农民及签订劳动合同的雇员。
问:原在市内某企业打工人员,企业已给办理了养老保险,被辞退后,养老保险关系该怎么办?如何继续缴费?
答:已参保的企业职工被辞退后,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问:参加养老保险后,职业或就业地发生变化怎么办?
答:个人不论跨统筹地区就业还是在本地不同单位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均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先在本地参保,然后又到外地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出;我市人员在外地参保,而后回到本地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入,不会影响将来的养老待遇。
问:参保人享受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目前参保人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如下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性2004年后参保的(自由择业者、个体工商户)年满55周岁,2003年年底前参保的,年满50周岁。二是连续缴费。三是累计缴费满15年。
退休后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今后将随着国家对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政策而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