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秋天就要上初中了,就近上学本来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可解决起来咋就这么难呢?
孩子的户口在公安委,我们现在住在芳清园,只能选择上四中。只是芳清园的房子是贷款买的,房照根本就不在我们手里,只有房屋买卖合同和发票,问题就出在这里,教育局的同志们说:我们只认房照,不懂怎么看买卖合同和发票!我就不明白了,房照上有地址,那买卖合同上就没有房屋地址吗?房照是真的,合同就是假的吗?
听孩子的老师说班里二十多个孩子都是这种情况,老师说早点找找人办理吧,找谁呀,我们没人可找!再说我们凭啥找人啊,我们有买卖合同,咋就不符合就近入学的标准了呢?我倒想看看不找人,你们会把我的孩子分到哪里!
孩子就近上学就这么难吗?到底有没有人管我们?
网友:胖妞
发帖时间:2014/5/23 15:47:57
请家锐市长阅处。
杨乃文
2014年5月26日
请教育局阅知,并根据择校布局就此类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处置答复办法。
袁家锐
2014年5月26日
网友反映的这种情况在我们《初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上有明确规定,购房合同和发票可代替房照,您可把两种凭证原件及全户口交到学校或直接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认定,如果跟您反映的情况一致,我们可以根据方案分配您的子女入四中就读。但如果情况不符,就无法按学区划分政策分配就读。
现在《初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已陆续在各学校媒体公示,欢迎广大家长监督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东港市教育局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