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鹤大线(北井子至椅圈段)公路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省和丹东市的有关规定,现就鹤大线(北井子至椅圈段)公路建设涉及征地动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地动迁范围:该项目起于鹤大线里程桩号K1508+700(北井子镇),止于鹤大线里程桩号K1520+257(椅圈镇),全长11.577公里,涉及北井子镇北井子村、小岗村;椅圈镇于家村、枣山村、吴家村、椅圈村。(占地范围以施工设计图的征地边界为准)。
二、公路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安置工作由所属乡镇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征地动迁工作顺利进行。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不得在征用土地范围内办理各类审批手续,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征用土地范围内进行耕种、养殖和搭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凡属抢栽、抢种,抢放养及修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征地动迁时,一律不予补偿。
四、征地动迁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应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和支持公路建设,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破坏征地动迁工作和施工建设。凡阻碍、破坏征地动迁工作和施工建设正常进行的,将由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东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