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交通事业发展目标和方向,制定地方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行业法规,科学安排、统筹规划全市公路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道路、水路运输的发展规模、速度和各种比例关系,并搞好宏观调控、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的运政和航政管理。负责全市客运市场、货运市场、机动车维修市场、机动车配件市场以及联运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及安全指标外的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及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行业管理;负责水运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重点物资、紧急物资运输的组织管理;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3、负责全市公路运输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质量监督的组织实施。
4、协调行业内外及多种所有制运输企业的关系,指导交通专业运输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深化体制改革,对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行业行为进行审计监督。
5、负责交通专项资金、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保值增值;并负责全行业的统计工作。
6、负责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
7、负责局管干部的考核、奖惩和任免;负责全系统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及全系统群团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