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内日常政务,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访、财务、人事和后勤服务等项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干部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外资外联科
负责全市对外开放工作;负责联系、安排、协调局内重要外事活动;负责协调、安排市政府领导率经贸团出访活动;负责掌握东港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经济贸易情况;负责外经贸宣传和新闻发布会,接待和安排外国新闻团组采访;承办审批国外客商来访的邀请函;负责外商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的动态,定期向市政府报送有关情况;研究拟定全市利用外资计划目标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参与并指导有关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商务谈判、技术交流;组织并参与我市大型的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我市利用外资项目库建设和利用外资统计与分析。负责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技术进出口、国际经援及境外投资办厂等项目的审核申报;负责对外经济协调工作。
(三)外企外贸科
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的宏观管理;制订我市有关对外贸易方面的政策;编制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贸业务的统计及运行情况分析;协调指导全市出口产品结构调整;负责出口商品的商标、质量、价格管理,协调解决外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申办进出口商品许可证、配额;申报进出口经营权;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重要的进出口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博览会等;负责贸易出国团组审查;协调外资、外贸企业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研究制定地方性的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有关合同、章程条款的修改、股权变更的会签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负责调查分析本地区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情况;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缴资、开业投产的跟踪管理;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并协调解决合营各方之间的纠纷;负责全市机电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派驻境外的贸易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负责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和农产品、重要工业品及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