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含森林类型风景名胜区)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与管理;管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负责全市林木种苗管理工作,指导种苗经营、良种基地建设和质量监督工作。
3、负责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及动态监测;组织编制和审核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和运输;负责林地、林权管理,依法审核征用占用林地项目;调查处理林地、林木权属争议,指导《林权证》的发放和权属变更工作。
4、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林业种质资源、有关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沼泽湿地的保护工作。
5、组织、指导、监督森林公安工作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全市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森林防火的预测预报及组织扑救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警和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划定疫区和保护区,严防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6、负责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审核、申报、审批工作;负责征收育林基金和管理各项林业规费,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市林业系统统计工作,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7、负责林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工会、妇女、共青团、计划生育和统战工作。
8、负责林业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管理,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林业职工技术教育和安全生产工作。
9、制定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林业质量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和林业科技开发;制定全市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0、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有关林业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和宏观管理全市板栗经济林、苗木花卉、森林旅游、林产品加工、速生丰产林、红松果材兼用林、林下中药材和涉林动物养殖等林业产业。
11、组织、指导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林业引进国外智力、应用外资项目和外事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1、东港市林业种苗管理站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种子法》《辽宁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法查处有关林木种苗的违法案件。负责全市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种子苗木标签的发放工作;负责全市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生产计划、良种选育、引进推广和种子资源保护及管理。负责全市林木种苗生产情况的调查统计、分析和上报,收集、储存、传播林木种苗信息。
办公地址:东港市站前街17号
办公电话:7106759
2、东港市林业勘测设计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森林资源消长情况监测及生态环境变化评估;负责全市森林资源调查的指导、技术培训、外业调查工作质量的检查和成果的验收,二类森林资源调查和森林资源检测数据的统计、汇报及上报;负责全市营林作业质量的检查和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外业调查和内业整理;负责全市市森林资源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实绩的检查;负责全市大型林业规划设计、营林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设计工作。
办公地址:东港市站前街17号
办公电话:7130543
3、东港市木材检查站
主要职责:负责依法检查木材、树木、苗木、树皮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情况;对未取得有效证件或者所运上述货物与证件不符的有权制止;检查、监督、指导木材采伐、运输、加工经营;对违章、违法采伐、运输(公路、铁路、港口)、经营加工木材、乱征滥占林地等违法行为进行稽查。
办公地址:东港市站前街17号
办公电话:7122538
4、东港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业务指导,授权查处违反野生动植物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狩猎区的管理;负责全市野生动植物经营单位及驯养繁殖(培育)单位的监督管理,进行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利用和运输的管理,核发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及运输许可证,依法收缴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办公地址:东港市站前街17号
办公电话:7123938
5、东港市林业基金管理站
主要职能:
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国有林业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组织编报、审核林业建设项目,提出财政资金安排意见或建议,检查监督全市林业基金征收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具体负责林业基金的征收管理,依法行使林业基金行政执法职能;对征占林地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及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征收管理。
办公地址:东港市站前街17号
办公电话:7122835
6、东港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与规定。制订全市森林病虫鼠害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审批防治设计,进行森林病虫鼠害鉴定。对森林病虫鼠害进行监测,发布森林病虫鼠害预测预报。依法组织森林病虫鼠害除治,对全市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实施产地、调运检疫。开展美国白蛾防治和森林病虫鼠害的科学技术研究与技术推广。
办公地址: 东港市滨河路(二中南行50米)
办公电话: 7122848
2017年5月18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