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东港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的行政主管部门,担负着全市城乡规划的编制、修订及组织实施和管理;城乡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环境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和拆迁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建设市场管理和执法监督;城市规划区除开发区以外的区域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等建设管理和公用服务;城市规划区内供水、供暖、燃气等公用服务和行业管理、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房产交易市场管理以及物业管理、全市测绘管理、城市防汛、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筑材料检测等服务、城建档案管理等职责。
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规划科、公用科、建工科。局辖属单位共18个,其中16家为事业管理单位,分别是自来水公司、环卫处、市政处、房产处、村建办、项目办、供热办、园林处、规划院、质监站、测绘队、招标办、测管办、安全站、稽查大队、检测中心,1家国有企业为污水处理厂。共有干部职工1000余人。
2017年7月19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