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局是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地震工作的机构。下设办公室、震害防御科、法规宣教监督检查科、孤山地震监测台、新城强震台、大鹿岛海啸预警站(代省维护)、地震工程研究所。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协调对外联络;承担计划生育、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安全保卫、后勤行政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0415-7147959
震害防御科:负责全市震害防御工作、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管理全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审核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动参数复核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负责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备案工作;负责拟定地震应急预案;承担小区划、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危险性等防震减灾基础性研究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农村民居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负责灾情速报工作;承担地震应急、震害预测、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承办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415-7147959
孤山地震监测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第一时间将监测到的地震数据及时分析并准确上报市局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每周一震情会商数据上报及地震监测环境维护、保护工作。
办公电话:0415-7512556
法规宣教监督检查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法规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和法制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诉讼和应讼工作;负责对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415-7147959
地震工程研究所:为建设单位提供场地波速测量、软土震害预测、砂土液化判别、地震危险性分析等地震动参数,提供抗震设防报告。
办公电话:0415-714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