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港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正科级建制)是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的办事机构。其职能配制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辽宁省、丹东市及东港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和部署,推动全市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向我市交办的信访事项;依法办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群众,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对重大的信访事项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示、报告。
(三)依法向各乡镇、街道、农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审理,督办对市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协调各党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对乡镇、街道,农场及市直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指导、协调。
(五)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准确地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信访形式,掌握信访动态,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六)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培训信访干部,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网络化建设和网上信访相关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