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组织农口主管局以及专家评估、论证个项目区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
3.负责对各项目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安排,并检查指导、监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组织竣工验收
4.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后续管理和利用工作,督促各项目区运用开发成果,发挥资源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工程建后管护,不断优化农业结构。
5.加强资金管理,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县级报账制工作,并逐步做到充实、完善、提高,充分发挥开发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回收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7122420
2017年5月22日更新